新生健康檢查
新生健康檢查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另依「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2條,各級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辦理,先予敘明。
►本校於新生入校時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活動,當天不克參加請自行到醫療院所健檢,並於時程內繳交健檢報告影本至善導大樓一樓衛保組備查。
►健檢項目依據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所制定。
112-學生健康體檢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