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週三. )
A.公開專任董事薪酬及無給職董事及監察人支領之出席費、交通費
本校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係無給職,近三年(110-112學年度)之出席費及交通費支給情形如下:
110學年度支出65,000元
111學年度支出60,000元
112學年度支出40,000元
以上皆符合《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第3條規定,無給職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全體全年度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總額,以該學校法人及其所設之所有私立學校該學年度總收入之千分之七為限,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
b.其它收支超過10萬元之項目:(無)。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