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週四. )
113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公告
分發通知書於113年6月13日限時專送寄出
注意事項:
1.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依簡章規定至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點選) 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路聲明放棄資格:自113.06.13(四)至113.06.16(日)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逾上述放棄截止日,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3.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