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5( 週三. )
【申請入學】111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公告
分發通知書於111年6月15日限時專送寄出
注意事項
1.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依簡章規定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
「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系統開放時間:自111.06.15(三)至111.06.18(六)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2.逾上述放棄截止日,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
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3.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最後更新日期: 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