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週四. )
115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公告
分發通知書於115年6月11日限時專送寄出
注意事項:
1.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依簡章規定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系統開放時間:
自115.06.11(四)至115.06.14(日) 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2.逾上述放棄截止日,自115年6月15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3.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