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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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服務本校準研究生借書,特訂定本要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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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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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錄取之研究所學生在新學期尚未註冊前,於暑假期間因協助教師進行研究而有借閱圖書需求時,可向本館辦理「準研究生借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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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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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請本人攜帶填妥之「玄奘大學圖書館準研究生借書證申請表暨負責歸還承諾書」、身份證影本、一吋相片乙張親至本館流通服務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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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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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學圖書館準研究生借書證申請表暨負責歸還承諾書」需經該所系主任擔任保證人簽章後,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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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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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辦證時間為每學年六月一日至八月十五止;週一至週五09: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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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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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開學領取學生證後,「準研究生借書證」即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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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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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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