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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就業:

(一)參加公職考試:

1.司法人員特考:投考類科有司法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監獄官 及書記官等。

2.調查人員、外交領事人員、關稅法務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專利商標 審查人員、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行政警察等特考。

3.高普 考試:投考類科有普通行政(一 般行政、一般民政、法制行政、勞工行政、地政、人事行政等), 法務行政(公證人、觀護人、政風人員等),財務行政(財稅、金融保 險等),經建行政(公平交易管理)等。

 

(二)參加專門職業人員考試:

如律師高考、土地專業代理人、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保險代理人、保險經 紀人及保險公證人等證照考試。

 

(三)修習教育學分,從事教職工作。

 

 

(四)私人企業或金融機構:擔任法務人員。
 

 

最後更新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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