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廠商及其協力廠商皆需併同遵循法律要求及本校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定
委外廠商需配合本校進行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管理稽核
委外廠商需簽訂本校委外廠商保密切結書,如有違背,依合約規定辦理。
委外廠商於專案期間取得本校相關資訊、個資,於合約結束後,須歸還或銷毀。
委外廠商履行合約應提供其使用軟體,且均需合法,並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規定。
委外廠商提供之軟、硬體或服務不得為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