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週二. )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推動微學分課程。
二、實施對象: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及生命禮儀學位學程進修學士班學生。
三、開設課程:
(一) 課程名稱為「宗教文化與專業應用(1學分)」和「樂活文化與實務應用(1學分)」,課程內容可包含專題演講或講座、參訪或見習、 實作研習或其他短時且簡練之學習活動。
(二) 單一學習活動須至少2(含)小時以上,且以18小時為原則。
四、實施方式:
(一) 微學分認列需與本系專業與發展相關之學習活動為原則。
(二) 若各該學習活動時數累計達20小時以上,且通過審核者,可取得「宗教文化與專業應用(1學分)」或「樂活文化與實務應用(1學分)」。
(三) 微學分課程之時數可跨學期累計,但需於畢業前完成學分認抵申請。
(四) 既有正式課程如與本微學分課程之學習活動內容重覆,不得採計;本微學分課程之學習活動內容亦不得重複申請採計,如發現上述情形者,取消已認抵之學分。
五、 審查機制:
(一) 修課學生參加微學分課程後,須於學習活動結束一週內繳交學習紀錄單至宗教與文化學系辦公室登錄修習時數。
(二) 學生累積數個微學分課程達20小時以上者,請於學期末最後一週繳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提交本系進行審查認證,由本系系務會議分配專任教師審查學習紀錄單,予以核可認證。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七、本辦法經宗教與文化學系課程及教學品質委員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後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