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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實習專區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專業實習實施辦法及作業流程
2018.01.01( 週一. )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專業實習實施辦法及作業流程

中華民國911216日宗教學系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41213日宗教學系9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1130日宗教與文化學系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九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415日宗教與文化學系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515日宗教與文化學系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1118日宗教與文化學系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3115日宗教與文化學系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八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課程目標:

一、培養學生學術理論與實務經驗兼備,並增進學校與產業互動,使人才培育更能符合產業界需求。

二、藉由實習過程之規劃、組織、督導與評估,增進師生互動與教學效果。

三、瞭解實習單位的行政組織、運作功能與實際工作方法。

四、結合教學、推廣和服務的理念,強化公私部門與宗教與文化界合作的機制,增進學生進入就業市場的準備。

 

貳、實習委員會:為推動學生實習工作,應設置實習委員會,由該實習督導教師擔任召集人,其成員須包含教師代表24人,實習單位代表1人及學生代表1人,主要職責內容包含:

一、修訂專業實習實施辦法及作業流程。

二、審查實習單位之適切性及實習學生資格。

三、訂定學生實習成績評核標準。

四、訂定實習契約(或公函)內容,明確訂定學校、學生與實習單位三方權利與義務等規範。

五、其他有關實習各項業務規劃與協調事宜。

 

參、專業實習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

一、本課程須經各級課程及教學品質委員會核定後,始可開設。

二、本課程得依系所特色訂定實習方式,區分為機構參訪、暑期實習、學期實習及學年實習。

三、依修讀學生人數設置實習督導教師,負責不定期訪談所屬學生,並與實習單位聯絡與討論,協助學生解決在專業知識及適應上的問題。

四、學生於專業實習期間視同上課,請假或缺勤者,須依實習單位及實習督導教師之規定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五、學生須遵守系(所)及實習單位之相關規定,並繳交實習心得報告。

 

肆、實習期間:本課程區分為機構參訪、暑期實習、學期實習及學年實習。

一、機構參訪:安排至宗教與文化機構參訪。

二、暑期實習:大三暑假期間,至少實習120小時。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未完成最低時數者,經核准後可在大四上學期補足。

三、學期實習:安排一學期實習。

四、學年實習:安排一學年實習。

 

伍、實習單位:系()應選擇經政府立案、具有良好制度與信譽,且符合學生專長學習之公民營企業機構為實習單位,經所屬實習委員會審查通過;且與本校簽訂實習契約(或公函),副本送教務處備查。

 

陸、實習類別:(以國內外相關宗教與文化機構實習為原則)

一、宗教或文化機構實習:包含各宗教團體、寺廟教堂與文化教育機構。

二、宗教或文化行政部門業管單位實習:包含內政部、文化部、各地方政府之民政與文化局處等宗教或文化行政部門業管單位。

三、宗教或文化型非營利組織實習:包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社福團體、照護機構、文化教育機構等。

四、宗教或文化企業組織實習,包括與宗教或文化相關之各種產業機構。

五、其他與宗教或文化相關之產業,如生命禮儀樂活文化宗教文化旅遊等。

 

柒、意外保險:系()於學生實習開始前,須加辦學生意外保險,並舉辦行前座談會,使其瞭解實習相關規定。

 

捌、成果發表:學生完成專業實習後,舉行成果發表會,得邀請合作之實習單位參與,以提供專業實習之改進意見;並提交成果資料至教務處備查。

 

玖、實習費用:學生進行專業實習所需膳宿旅雜等費用,除實習單位另有約定,由學生自行負擔。保險費及其他辦理專業實習相關活動之費用,由系()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將視年度預算經費另行審定。

 

壹拾、實習作業流程:

一、實習督導教師召開實習說明會。

二、學生擬訂實習計畫及填寫實習表件與實習督導教師與實習單位督導人員面談,商定實習相關事宜。

三、行文實習單位,確定合作契約關係。

四、至實習單位實習。

五、撰寫實習週誌(每兩週一次)及實習心得報告。

六、實習督導人員進行實習初評。

七、繳交實習表件及心得報告。

八、實習成果發表。

九、實習督導教師進行實習總評。

 

壹拾壹、實習督導人員考核要項:

一、參與實習計劃擬訂。

二、批閱各項實習工作報告

三、定期與實習學生會談。

四、擔任實習學生成績初評。

 

壹拾貳、實習督導教師指導要項:

一、協助學生瞭解實習單位之運作。

二、協助學生解決有關實習問題。

三、隨時與實習督導人員保持聯繫,瞭解學生實習狀況。

四、定期至實習單位拜訪,瞭解實習情況。

五、擔任學生實習成績總評。

 

壹拾參、實習學生守則:

一、遵守本系實習要點相關規定。

二、充分蒐集資料,切實擬訂實習計畫。

三、接受實習單位所提供之各項實習活動與安排。

四、按時繳交各項報告,參與與實習相關之座談會。

五、虛心學習、態度誠懇、不遲到、不早退。

六、遵守實習單位相關規定,謹守實習學生本分。

 

壹拾肆、實習考核標準:

一、實習計畫完整性及課堂參與:占30%

二、實習執行成效督導:占40%

三、實習成果發表及實習心得報告:占30%

 

壹拾伍、實習相關表格(詳以下附表)

一、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個人資料表(表一)

二、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實習計畫表(表二)

三、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實習機構志願表(表三)

四、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實習單位回覆表(表四)

五、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實習合作契約書(表五)

六、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專業實習時數表(表六)

七、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專業實習週誌(表七)

八、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實習工作報告表(表八)

九、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學生實習考評表(表九)

十、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實習證明書(表十)

十一、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表十一)

十二、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實習單位放棄資格聲明書(表十二)

 

壹拾陸、如遇特殊情形,以專案簽核為原則處理。

 

壹拾柒、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報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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