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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助學金

 

 

 

 

 

 

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

玄奘大學宗教學系僧伽助學金申請辦法

中華民國10219日核定

中華民國104711日弘誓文教基金會

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      的:為嘉勉並協助出家眾就讀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提供「玄奘大學宗教學系僧伽助學金」,爰設立本辦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

三、名      額:每學年錄取5名(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調整,總名額仍以錄取總額為上限)。

四、金        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伍萬元整。

五、申請資格:凡就讀玄奘大學宗教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出家眾學生,即具備申請資格。每學期須參加「服務學習」180小時(每週10小時)。

六、申請時間:於各項招生考試放榜後二週內提出申請(以收件日期及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乙份(請至系辦公室索取空白表格填寫,或下載下方附件列印,請勿更改格式)。

2.       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外籍生請附護照影本。

3.       本人之身份證影本乙份

4.       六個月內一吋相片二張。

5.       本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6.       中文自傳乙份﹙600字左右﹚

 以上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本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八、送件方式:

1. 掛號郵寄:300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玄奘大學宗教學系,信封外並註明:申請「弘誓僧伽助學金」。

2. 直接送件: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逕交系辦公室受理。

九、審  核:每學年審核一次,由本會獎學金評核小組辦理審核工作。

十、獲獎公告:經審核獲選之學生,本會將以專函通知,且公告於本會網站暨玄奘大學宗教學系網站。

十一、頒發方式:助學金分上、下學期兩次頒發,一律匯入各人帳戶內,獲獎學生須出席本會所舉辦之頒獎典禮與服務學習座談會。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改並公佈於本會及玄奘大學宗教學系網站。

十三、本辦法經弘誓文教基金會董事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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