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5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170937號函、109年12月24日臺教文(二)字第1090182963號函、111年3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10022828號函及112年5月30日臺教文(二)字第1122501861號函辧理
本校教職員生以學校名義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申請作業流程
【申請作業】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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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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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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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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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填寫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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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出國前2個月,實際以院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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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附件)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
2.(校內檢核表)玄奘大學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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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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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系、院級主管審核
校長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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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內檢核表)玄奘大學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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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完整,並附相關證明文件(併.(教育部附件)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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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核章完成後,申請人/單位 掃描交由國際中心登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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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作業】
請先行電話告知,再重新申請。(附原已核准之檢核表,再填寫異動的項目)
【心得填報】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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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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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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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完成後一個月內
申請人填寫
活動概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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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學兩岸交流活動概況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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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主管核章後,請掃描E-mail至hcuicsac@hcu.edu.tw交由國際中心登錄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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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術交流,請洽招生處陳昭志先生 03-5302255#2143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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