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具備中餐烹調實作技能、具備西餐烹調實作技能、具備烘焙實作技能、具備飲料調製實作技能。
評量方式:
1.修畢本系必修、模組選修學分達77學分以上。
2.完成1440小時實習課程,成績達60分以上。
3.取得餐旅類專業證照1張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