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學分-國際探索專題
【法規】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2018.10.12( 週五. )
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推動微學分課程。
二、實施對象: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
三、開設課程:
(一) 課程名稱為:國際探索專題,內容包含專題演講、講座、參訪、實作、展演、移地教學、工作坊等,非屬上述內容者,由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二) 單一學習活動須至少2(含)小時以上,且以18小時為原則,每2小時得認抵0.1學分。
四、實施方式:
(一) 微學分認列需與本院專業與發展相關之學習活動為原則。
(二) 微學分課程之時數可跨學期累計,但不可重複採計,並需在畢業前完成學分認抵申請。
五、學分認抵:累積數個微學分課程達40小時以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且通過審核者,繳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送至教務處登錄,可取得「國際探索專題」2學分;該成績顯示為「通過」,且不計入各項平均成績計算。
六、審查機制:每學期修課學生參加微學分課程後,須於學習活動結束兩週內至本院辦公室完成「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修習時數之審查及登錄。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八、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後施行。
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草案)
修訂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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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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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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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推動微學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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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訂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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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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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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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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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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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課程:
(一) 課程名稱為:國際探索專題,內容包含專題演講、講座、參訪、實作、展演、移地教學、工作坊等,非屬上述內容者,由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二) 單一學習活動須至少2(含)小時以上,且以18小時為原則,每2小時得認抵0.1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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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之適用課程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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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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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一) 微學分認列需與本院專業與發展相關之學習活動為原則。
(二) 微學分課程之時數可跨學期累計,但不可重複採計,並需在畢業前完成學分認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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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之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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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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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認抵:累積數個微學分課程達40小時以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且通過審核者,繳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送至教務處登錄,可取得「國際探索專題」2學分;該成績顯示為「通過」,且不計入各項平均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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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之認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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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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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機制:每學期修課學生參加微學分課程後,須於學習活動結束兩週內至本院辦公室完成「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修習時數之審查及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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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之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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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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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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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施行及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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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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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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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辦法施行及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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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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