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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學分-國際探索專題

【法規】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2018.10.12( 週五. )

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推動微學分課程。

二、實施對象: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

三、開設課程:

  (一) 課程名稱為:國際探索專題,內容包含專題演講、講座、參訪、實作、展演、移地教學、工作坊等,非屬上述內容者,由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二) 單一學習活動須至少2(含)小時以上,且以18小時為原則,每2小時得認抵0.1學分。

四、實施方式:

  (一) 微學分認列需與本院專業與發展相關之學習活動為原則。

(二) 微學分課程之時數可跨學期累計,但不可重複採計,並需在畢業前完成學分認抵申請。

五、學分認抵:累積數個微學分課程達40小時以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且通過審核者,繳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送至教務處登錄,可取得「國際探索專題」2學分;該成績顯示為「通過」,且不計入各項平均成績計算。

六、審查機制:每學期修課學生參加微學分課程後,須於學習活動結束兩週內至本院辦公室完成「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修習時數之審查及登錄。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八、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後施行。

 

 

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草案)

修訂條文

說明

第一條

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玄奘大學國際餐旅暨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以推動微學分課程。

明定本辦法訂定之目的。

第二條

實施對象:本校日間學士班學生。

明定本辦法之對象。

第三條

開設課程:

  (一) 課程名稱為:國際探索專題,內容包含專題演講、講座、參訪、實作、展演、移地教學、工作坊等,非屬上述內容者,由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二) 單一學習活動須至少2(含)小時以上,且以18小時為原則,每2小時得認抵0.1學分。

明定本辦法之適用課程與規範。

第四條

實施方式:

  (一) 微學分認列需與本院專業與發展相關之學習活動為原則。

(二) 微學分課程之時數可跨學期累計,但不可重複採計,並需在畢業前完成學分認抵申請。

明定本辦法之實施方式。

第五條

學分認抵:累積數個微學分課程達40小時以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且通過審核者,繳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送至教務處登錄,可取得「國際探索專題」2學分;該成績顯示為「通過」,且不計入各項平均成績計算。

明定本辦法之認抵方式。

第六條

審查機制:每學期修課學生參加微學分課程後,須於學習活動結束兩週內至本院辦公室完成「學生學習時數紀錄表」修習時數之審查及登錄。

明定本辦法之審查機制。

第七條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明定本辦法施行及修正程序。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後施行。

明定本辦法施行及修正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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