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週一. )
申請指導教授相關規範及表單
1. 入學後第一學年結束以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簽署完成後,送院辦公室。
☆表單下載:論文指導教授同議書
2. 自完成簽署指導教授當學期開始,每學期需至少完成6張研究生論文指導紀錄表,於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時須檢附,方得申請學位論文考試。
☆表單下載:研究生論文指導紀錄表
3. 必要時得填具變更指導教授同議書,並經院長同議,惟一次為限。
☆表單下載:論文指導教授變更同議書
※指導教授資格條列如下:
指導教授之選定以本院或相近系(所)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任教師為原則,
申請非本校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家或教授,須由本院指定一位院內專任教師擔任該學生之共同指導人。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