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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專區

修業規定及選課

提醒同學~

每屆修業規定會因相關政府主管機關及產業需求進行調整,

敬請同學務必瞭解自己學籍(級)上的畢業條件(修業規定)。

  • 碩士班課程科目表及修業規定如下方連結,修業年限為4年(8學期)、可休學2年(4學期),惟休學期間無法進行任何行政作業、修課或有關學位論文考試相關事宜。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科目表及修業規定如下方連結,修業年限為5年(10學期),可休學2年(4學期),惟休學期間無法進行任何行政作業、修課或有關學位論文考試相關事宜。
  • 如有規劃選修「實習課程」,敬請至實習專區查閱各類實習課程之修業法規。
  • 開課資訊查詢系統如下方連結,可於選課前一週查詢開課或查詢歷年開課資訊。
  • 選課系統如下方連結,提醒同學須依照每學期選課時間進行選課。
  • 學年度行事曆如下方連結,供同學查詢每學期開學、休學截止日等其他行政作業時間(如遇天災人禍..則依學校網站公告為主)。
  • 學年度計算方式:

            第一學期為8月翌年1月;第二學期為2月至當年7月。

            範例:

            學年度:109學年度為109.08-110.07;

            學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為109.08-110.01;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為110.02-110.07。

  • 敬請同學開通學校學生電子信箱,學系通知相關事務,會以使用學校信箱為主,另,未來許多有關您求學歷程會使用的系統(軟體),開通也需要使用學生信箱才會免再收費(教育版權)。
  • 如因您人生規劃需辦理休學,請於學生資訊系統內下載休學申請書,約好您的指導教授(如尚未申請指導教授,則為導師)簽名後,流程從系上開始。

            1.學期初,敬請於註冊日前;學期進行中,最遲請於第15 週內辦理完成(跑完流程)。   

            2.每一學年度行事曆,請至 校首頁→行政單位→秘書室→學年度行事曆。 

            3.如您復學學期需選修實習課程,請於復學前一學期(第4週起)至學系網頁→實習專區 →瞭解實習機構(單位)申請作業時程與方式。  

            4.休學期間學生資訊系統權限將同時關閉,如您有異動電話、地址、姓名等,請填寫表單後,寄至教務處(信封請敘明更新學生資訊)辦理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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