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 週一. )
一、適用對象: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役男,預定於當學期結束之寒假或暑假辦理休學入營服役者。
二、申請期間:
(一)每年二月一日至同年月二十八日申請當年暑假梯次休學服役。但當年畢業之役男不得申請。
(二)每年九月一日至同年月三十日申請翌年寒假梯次休學服役。
三、申請程序:役男得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二),於前點申請期間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公所),申請自寒假或暑假起休學服役。經公所審查後,由公所收執申請書第一聯,役男收執第二聯,並據以辦理後續徵兵處理作業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