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3( 週二. )
※同學請注意:
114學年度第2學期,系統身分類別填報日期:114/12/24-114/12/31
*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的學生,請選「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選擇「其他部會補助」的學生,請在線上勾選切結書補助單位即可,無需繳交紙本切結書,若未在期間內進系統填選,請
至課指組更改全額繳費單並簽立申請取消補助切結書
相關連結
E化註冊系統
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說明
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凡本校具有本國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學生皆符合補助資格,進修學制採補助學分費50%(四捨五入),每學期補助上限1.75萬。
本校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將直接於每學期註冊繳費單各扣減學雜費1.75萬元【本方案無需申請】,依教育部規定,定額減免補助對象不包括碩、博士班學生及延修生。
※「各類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均屬政府補助方案,僅能擇一補助,且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以一次為限,若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申請者,應簽立切結確認擇一辦理,並繳回重複請領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相關說明如下:
(一) 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
減免類別:
1.低收入戶學生:45,568以上
2.中低收入戶學生:27,341元以上
3.身心障礙學生:18,227元以上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含法定監護人):18,227元以上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27,341元以上
6.原住民學生:30,656元以上
7.現役軍人子女:13,671元以上
8.恤內/恤滿之軍公教遺族減免:17,888元以上
減免方式:符合資格學生於每學期開放期間至e化註冊系統填選身分別後,備妥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紙本,親送或郵寄至課指組
(二)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每學期1.75萬)
對 象:
1.限本國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學生(含二年制在職專班)
2.外籍生及雙重國籍學生,已取得本國籍國民身份證之本國生,須持身份證正本先至教務處更改後,於115/02/25前至課指組
申請
減免方式: 1.本國籍學生於每學期開放期間至e化註冊系統填選身分別後,直接於學期繳費單扣除1.75萬元
2.外籍生具本國籍身份,須申請給予減免1.75萬元
(三) 其他部會就學補助
減免類別: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2.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3.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4.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5.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
6.衛生福利部(單親培力計畫)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
8.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以上1-8項其他部會之就學補助金額依各部會訂定之
減免方式:符合資格學生於每學期開放期間至e化註冊系統填選身分別後,線上勾選切結書補助單位即可,無需繳交紙本切結書,若
未在期間內進系統填選,請至課指組更改全額繳費單並簽立申請取消補助切結書
最後更新日期: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