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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集錦

外交部112年(111學年度)「外交獎學金」受理申請
2022.11.21( 週一. )

申請條件

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書,備妥

  • 上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 在學證明、
  • 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各1份,
  • 教授推薦函2份

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國際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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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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