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赴陸申請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5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170937號函知『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自108年12月1日起配合填報「赴陸交流活動登陸平臺」』及108年12月31日一級主管會議決議。
本校學生以學校名義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申請作業流程
【申請作業】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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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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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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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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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填寫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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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出國前2個月,實際以院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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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單
團體:申請單及團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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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內容為系統填報之資訊,請填寫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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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系、院級主管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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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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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申請表中「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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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核章完成後,送回申請單位掃描上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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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單位
簽送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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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系統請附上:
1.申請表核章後掃描檔案
2.學生填寫之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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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辦教務處國際中心、校安中心。
2.交換生:敬請加會招生服務處。
3.實習:敬請加會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4.如為跨單位合辦(2個學系以上之同學組團參加),敬請自行斟酌是否會辦。
5.教務處國際中心同時開設雲端供申請單位或學生上傳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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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系統
結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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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5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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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國際中心收到會辦結案,將依規定填報教育部系統。
★最遲出國五週前請送至教務處國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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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作業】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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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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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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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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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單
團體:申請單及團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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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異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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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系、院級主管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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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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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申請表中「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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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送教務處國際中心
異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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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章影本掃描上傳至雲端。
2.通知教務處國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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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填報】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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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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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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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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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國際中心每週一提醒出國資訊及返國時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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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協助回收
心得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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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活動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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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檔案上傳到雲端。
★最遲返台三週內上傳至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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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心得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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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國際中心定期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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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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